约定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法条是保险法第几条-孙天翔律师|法行宝
2025-06-27 经济纠纷

约定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法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该条规定明确指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这是保险合同诚实信用原则的重要体现,也是投保人保险保障可以有效取得的重要基础。

具体来说,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该条也规定了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后果,包括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及在某些情况下不退还保险费或应当退还保险费的规定。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六条还对如实告知义务的范围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定,明确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即投保人在保险人提出询问时才承担告知义务,且告知范围以询问内容为限。

综上所述,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询问的有关情况,以确保保险合同的合法有效性,并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