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核需要对方同意吗-裴育律师|法行宝
2025-06-27 行政纠纷

行政复核不需要对方同意。行政复核是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或法定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这是当事人的一项权利,整个过程无需得到对方的同意。

以交通事故行政复议为例,当交通事故当事人对已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不服时,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若受理了复核申请,会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并依法进行复核。这一过程中,并不需要对方当事人的同意。

因此,如果你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依法提出行政复核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