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67%股权的股东并不能简单地“踢走”持有33%股权的股东。虽然持有67%股权的股东在公司中拥有较大的决策权,可以对重大事项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等形成有效决议,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剥夺其他股东的权益。
公司运营需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即使67%股权方在决策上占据主导,也应考虑公司整体利益及长远发展,避免滥用控制权。如果67%股权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损害33%股权方利益,那么33%股权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如提起诉讼等。
因此,虽然67%股权方在公司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但并不能简单地“踢走”33%股权方。一切行为均应合法合规,并尊重其他股东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