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属于危大工程。
具体来说,根据危大工程管理的相关规定,人工挖孔桩工程在开挖深度达到16m及以上时,会被认定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也即危大工程。这是因为在这样的深度下,施工难度和风险都会显著增加,需要采取更为严格的安全措施和管理流程来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因此,如果你正在或计划进行人工挖孔桩工程,且开挖深度达到或超过16m,那么你需要特别注意相关的安全规定和管理要求,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并最大程度地保障施工人员和周边环境的安全。如有任何具体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