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归属公安局。
交警是公安交通管理局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说它是隶属于公安的,并不是独立的机构。交警需要听从公安的指挥和政策,一般情况下,大政方针都是由公安局传达给交通管理局,交警支队则归属交通管理局指挥,交通管理局再将公安局下达的指令分派给各地的交警支队。这一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中也有明确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因此,可以明确地说,交警是归属公安局管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