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二审后公司不服一般不能再上诉。在我国的司法体系中,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这意味着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后,即告终结。具体来说,劳动纠纷案件一审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的上诉期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而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再就同一案件的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提起上诉。
不过,虽然不能直接上诉,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当事人如果认为二审判决存在错误,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再审的申请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如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或者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或者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以及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等。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再审申请并不必然启动再审程序,需经人民法院审查后,符合法定条件的才会决定再审。
因此,如果公司对劳动纠纷的二审判决不服,建议首先仔细审查判决内容,评估是否存在法定的再审情形。如果认为符合再审条件,可以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如果再审申请被受理,法院将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并根据审理结果作出相应的裁判。但请注意,再审期间原判决仍然继续执行,除非法院另有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