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二审后不可以再上诉。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即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后即宣告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包括劳动纠纷案件,都遵循两审终审的制度原则。这意味着,当二审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后,该判决或裁定即为终审判决、裁定,自送达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再就同一纠纷提起上诉。
然而,如果当事人对二审结果持有异议,并认为存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如发现了新的证据,这些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或者原判决在适用法律方面确实存在错误等,当事人是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去申请再审的。再审是一种特别的救济程序,它不同于上诉,需要满足严格的条件和遵循特定的程序。
因此,在劳动纠纷案件中,如果二审判决已经作出,当事人通常不能再行上诉。如果对二审结果有异议,应当考虑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这是我国法律制度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而设立的重要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