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性质主要是依据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上注明的用地性质来确定。税务机关会按照这一用地性质来依率计征土地使用税。如果土地的实际用途与《国有土地使用证》上注明的用地性质不一致,例如工业用地被用作商业用途,或者商业用地被用作工业用途等,税务机关有权启动核定权,按照同类用地的标准来征税,并且会向国土部门报告这一情况。
此外,如果纳税人同时拥有“工业用地”和“非工业用地”,那么需要提供国土部门的土地用途划分证明和图纸,以便税务机关准确计算税额。如果无法提供这些证明文件,税务机关将会按照从高原则来征税。
总的来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性质是以《国有土地使用证》上注明的用地性质为准,但实际用途与注明性质不一致时,税务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