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居民个人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领完后是否还可以按原来待遇继续领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政策规定以及个人所参加的养老保险类型。
首先,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的待遇问题,政策上通常会有“锁定人群、待遇平稳过渡”的原则。这意味着,对于原享受城居保以及新农保养老待遇的人员,他们的待遇会在新制度实施后得到平稳过渡。具体来说,原参加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原享有老年农民养老金补贴人员和原享有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人员,他们按照规定可以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或补贴会继续享受,并且所需资金会有明确的承担方式,如原统筹基金、区财政等。
然而,当涉及到个人帐户领取完毕后的情况时,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且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一般来说,如果个人帐户的养老金已经领取完毕,那么按照常规理解,可能无法继续按照原来的待遇领取。但此时,个人可以关注当地政府部门或社保机构发布的最新政策公告,以了解是否有相关的续领政策或补救措施。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后来满足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领取条件,他们可以按照政策规定选择保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并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需要按规定退还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并将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给本人。
综上所述,城乡居民个人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领完后是否还可以按原来待遇继续领,取决于具体的政策规定以及个人的实际情况。建议个人在面临此类问题时,及时咨询当地社保机构或政府部门,以获取最准确、最权威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