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司法责任制检察院由哪个部门负责”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体系,并不直接隶属于其他行政部门。在司法责任制框架下,检察院的责任与职权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并受到多重监督和领导。
检察院的独立地位: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上级检察院的领导:
综上所述,司法责任制下的检察院并不直接由某个部门负责,而是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并受到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及上级检察院的领导。因此,对于“司法责任制检察院由哪个部门负责”的问题,答案是:检察院作为独立的法律监督机关,其责任和职权由法律明确规定,并受到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及上级检察院的领导,没有直接的负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