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正确的做法包括以下几点:
根据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合理确定折旧方法: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确定折旧方法,如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并按月计提折旧,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如果固定资产预期经济利益的实现方式发生重大改变,则折旧方法应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变更。
已提足折旧但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对于已经提足折旧但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企业不再计提折旧。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时机: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而非办理竣工决算时。
综上所述,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的规定,确保折旧方法的合理性、折旧金额的准确性以及折旧计提的合规性。如有任何关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具体问题或疑虑,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