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成年后在上学的时候,父母通常没有法定的继续支付抚养费义务。但这一结论也存在例外情况,具体如下:
一般原则: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的规定,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原则上持续到子女十八周岁或能独立生活为止。因此,对于年满十八周岁且已上大学的成年子女,父母在法律层面通常不再承担抚养义务。
特殊情况:
- 丧失劳动能力或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如果成年子女因疾病、残疾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其收入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且父母有能力提供支持的,仍需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 仍在接受特殊教育:若子女虽已成年但仍在接受某种特殊教育(非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范畴内的常规教育),且父母有能力并愿意继续提供抚养支持的,可支付相应费用。但需注意,普通的全日制高等教育并不属于此范畴。
- 无法独立生活:若子女因身体或其他原因无法独立生活,即使已成年,父母在有能力且愿意的情况下,仍可继续支付抚养费。但这种情况需要具体证据来支持。
特别约定:
- 如果父母和子女之间存在关于支付抚养费的特别约定,并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那么父母应按照约定继续支付抚养费。例如,父母在离婚协议中自愿约定为读大学的孩子支付抚养费,这种约定是有效的,父母应当履行。
综上所述,孩子成年后在上学的时候,父母是否继续支付抚养费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一般情况下,父母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但在特殊情况下或存在特别约定时,父母可能仍需承担抚养费用。如果你对此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