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建议,我结合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提出以下几点综合性的建议,旨在帮助提升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加大国有企业改革力度:
- 深化国企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确保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有效运转。
- 新建国企从规划和启动阶段就应明确国有资本出资人代表,可由专门的国有资本投资或运营公司负责,明确权利和责任。
- 健全完善国资委直接选派外部职业董事制度,以增强对国企内部人控制的监督,有效防范风险。
理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 加强监督引导,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制度,提升管理效能。
- 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所有权人职责,加强财政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构建全口径、全覆盖的管理格局。
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 树立“大资产”理财管财理念,细化完善分级分类管理措施,明确各方管理职责,提升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
- 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包括配置、使用、处置、收益、考核、报告等制度。
- 加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标准化、一体化建设,实现与预算管理系统的互融互通,为资产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摸清各类国有资产底数:
- 将摸清国有资产底数作为基础性工作,依法深入开展基础性调查和科学评估,全面反映各类国有资产的实物量和价值量。
- 在全面摸清存量的基础上,做好入账核算、产权登记、价格评估等工作,确保增量资产的规范管理。
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 发挥多部门合力,打破界限,探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调剂和共享共用的运营管理方式,盘活低效和闲置资产。
- 进一步规范细化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收费办法,利用现代金融工具盘活存量资产。
- 在资产盘活利用中,特别是涉及产权置换转移等事项时,进行政策创新,如税收、土地性质变更、土地出让金补交等方面的优惠。
发挥好人大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作用:
- 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提高监督质量和水平,寓支持于监督之中。
- 将监督从事后转变为过程监督,从资产数量形态转变为资本布局结构的监督,做好专项报告和综合报告的整改反馈机制衔接。
- 加强国有资产立法工作,提升管理和监督的法治化水平。
综上所述,国有资产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和配合。通过深化国企改革、理顺管理体制、加强资产管理、摸清资产底数、提升使用效益以及发挥好人大监督作用等措施,可以有效提升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如有任何具体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