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可以逐月领取退役金吗-夏彬彬律师|法行宝
2025-06-24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士官是否可以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问题,我可以给您一个详细且清晰的解答。

首先,“逐月领取退役金”是我国《保障法》中新增的一种退役安置方式,它旨在为服役时间较长、贡献较大的退役军人提供更多的退役选择,并鼓励他们继续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对于士官(即军士)来说,他们确实有可能享受逐月领取退役金的待遇。具体来说,军士退役时如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就可以由本人申请,并经审核批准后以逐月领取退役金的方式安置:

  1. 担任军士满16年的;
  2. 服役满18年的;
  3. 晋升(授予)四级军士长以上军衔后,在本衔级服役满6年且服役累计满14年的。

然而,也需要注意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军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不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

  1. 超过50周岁且可以作退休安置的;
  2. 因伤残可以作退休安置或者经医学鉴定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
  3. 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留党察看期未满的;
  4. 被开除党籍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不宜作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的。

此外,对于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人,当他们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会保留当月退役金(含艰苦边远地区补助)的一定比例,自下月起按照规定发放终身。这个保留比例会根据军士的服役年限和是否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等因素有所调整。

综上所述,士官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逐月领取退役金的。但具体是否能享受这一待遇,还需要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政策规定来确定。希望这个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