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由县不动产登记机构颁发的。但需要注意的是,从2015年5月1日起,全国已经停发了旧的房产证,转而开始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这一变化是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相关工作安排进行的,旨在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提高登记效率。
现在,买房后拿到的将是不动产权证书,它整合了原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功能,并增加了如不动产单元号等新的信息,使得不动产信息更加全面、准确。对于已经颁发的房产证,它们仍然有效,遵循“不变不换”的原则,即如果不动产权利没有发生变更或转让,那么旧的房产证依然可以办理各种手续,其法律效力与不动产权证书相同。
如果您需要查询不动产信息,现在也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这进一步提高了查询的便捷性。总的来说,虽然房产证的颁发机构有所变化,但不动产的登记和查询工作都变得更加高效和便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