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30天并不一定是第31天放人。具体是否放人,取决于拘留的类型以及案件的具体进展情况。
行政拘留:如果作出的行政拘留处罚是30日,那么在期满时(第30日届满时)就应当释放被拘留人。行政拘留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算,到第二日为一日。例如,5月1日被拘留,拘留30天,那么5月31日会放人。
刑事拘留:情况则较为复杂。刑事拘留30天有可能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从而提前释放;如果30天届满,侦查机关认为应当逮捕的,会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经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的,人不会被释放而是继续羁押;如果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那么应当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刑事拘留期限最长37天,包括提请批准逮捕时间。公安机关拘留后3日内提请逮捕,特殊情形可延长。流窜、多次、团伙作案可延长至30天。检察院7天内决定是否逮捕。第37天为审查逮捕最后期限,未获批准则释放。
因此,不能简单认定拘留30天就是第31天放人,而要根据具体的拘留类型和案件进展情况来确定。如果你或你的亲友面临类似情况,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准确地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可能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