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承包土地由谁收回”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承包地的收回主体及收回情形都需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结论前置:承包地主要由发包人收回,即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或者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在特定情形下,如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届满、承包方主动交回、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且转为非农业户口、承包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承包人死亡且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等,发包人有权收回承包地。
接下来,我们详细分析每种情形下的收回主体及法律依据:
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届满:
承包方主动交回:
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且转为非农业户口:
承包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
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
承包人死亡且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
综上所述,承包地的收回主要由发包人(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等)负责,在特定情形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若您面临承包地被收回的情况,建议及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妥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