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承包土地由谁收回-张超律师|法行宝
2025-06-23 房产纠纷

关于“收回承包土地由谁收回”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承包地的收回主体及收回情形都需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结论前置:承包地主要由发包人收回,即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或者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在特定情形下,如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届满、承包方主动交回、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且转为非农业户口、承包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承包人死亡且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等,发包人有权收回承包地。

接下来,我们详细分析每种情形下的收回主体及法律依据:

  1. 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届满:

    • 收回主体:发包人(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等)。
    • 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分别为三十年、三十年至五十年、三十年至七十年。承包期满后,若未续期,发包方可收回。
  2. 承包方主动交回:

    • 收回主体:发包人。
    • 法律依据:承包期内,承包方可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但需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
  3. 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且转为非农业户口:

    • 收回主体:发包人。
    • 法律依据:承包期内,若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应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若不交回,发包方有权收回。
  4. 承包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

    • 收回主体:发包人。
    • 法律依据:如承包方改变土地用途、破坏土地耕种条件等,且经多次督促不改,发包方有权收回承包地。
  5. 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

    • 收回主体:国家(但实际上由相关部门执行,如土地管理部门)。
    • 法律依据:国家因公共利益需要,可依法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承包方补偿。
  6. 承包人死亡且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

    • 收回主体:发包人。
    • 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以家庭为单位,若家庭成员全部死亡且无合法继承人,或虽有继承人但明确放弃承包经营权,发包方可收回承包地。

综上所述,承包地的收回主要由发包人(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等)负责,在特定情形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若您面临承包地被收回的情况,建议及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妥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