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管理办法-孙晓峰律师|法行宝
2025-06-23 房产纠纷

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管理办法主要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缴费方式、征收依据、征收标准以及相关管理流程。以下是对这些方面的详细解答:

一、缴费方式

根据自然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费方式的补充通知》(自然资函〔2024〕632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缴费方式进行了调整:

  1. 对报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项目:

    • 自然资源部不再下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缴费通知单。
    •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收到用地批准文件后,将开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款通知书》,并通知申请办理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市、县人民政府在规定时间内依法足额缴纳费用。
    • 缴款通知书同时抄送财政部各地监管局以及省级财政部门备查。
    •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收到市、县人民政府已足额缴纳费用的有效凭证后,再依法办理后续用地手续。
  2. 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

    • 仍按照《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规定的流程办理。

二、征收依据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依据主要来源于以下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明确了《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所规定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国家在新增建设用地中应取得的平均土地纯收益。

三、征收标准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标准因地区和土地等级而异。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地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的通知》(财综[2009]24号),征收标准范围在16-80元/平方米之间。具体征收标准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土地等级来确定。

四、管理流程

  1. 申请与审批:建设单位需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新增建设用地申请,并经过相关审批流程。

  2. 缴费通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用地批准文件开具缴费通知书,并通知建设单位缴费。

  3. 缴费与凭证: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依法足额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并获取缴费凭证。

  4. 后续办理: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收到缴费凭证后,依法办理后续用地手续。

综上所述,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管理办法涉及多个方面,包括缴费方式、征收依据、征收标准以及管理流程等。建设单位在申请新增建设用地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并缴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