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与餐饮服务管理的许可并不一定在同一个证上,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经营情况和当地的法规要求。
首先,对于集中用餐单位(如学校、养老机构、医院等)以及承包经营单位,它们都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集中用餐单位办理的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食品经营项目则包括“餐饮服务”(如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等)。而承包经营单位若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其许可证主体业态可能包括“餐饮服务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并且经营项目应至少包含“食品经营管理:餐饮服务管理”。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相关许可的决定,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并优化服务,已经取消了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相关食品安全许可内容被整合进了食品经营许可证中。这意味着,在不少地区,餐饮企业可能只需要办理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就可以同时涵盖餐饮服务和餐饮服务管理的相关内容。
但具体是否需要分别办理或合并办理,还需根据当地的市场监管政策和实际经营情况来确定。建议咨询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或专业机构,以获取最准确和具体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