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第28条规定-靳海波律师|法行宝
2025-06-20 行政纠纷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内容是: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详细来说,当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后,如果认为该行为在事实认定、证据支持、法律依据、程序遵循以及内容适当性等方面均符合法律要求,那么行政复议机关将作出维持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这一规定体现了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和支持,同时也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如果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复议的结果有争议,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司法程序来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