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诉方无法联系 市场监督人员咋处理-刘经纬律师|法行宝
2025-06-20 公司事务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被投诉方无法联系,市场监督人员咋处理”,以下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操作流程给出的详细解答:

首先,当市场监督部门收到投诉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初步核查。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市场监督人员发现无法与被投诉方取得联系,例如通过电话、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相关文书或进行沟通,那么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督部门可能会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具体来说,如果市场监督人员经过努力仍然无法与被投诉方取得联系,导致投诉内容无法核实及进行调解,那么根据该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市场监督部门可以决定不予受理该投诉,并将不予受理的决定及理由告知投诉人。这是因为,在无法联系到被投诉方的情况下,市场监督部门无法进行有效的调解或处理,因此选择不予受理是合理的。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市场监督部门在作出不予受理决定时,必须确保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努力来联系被投诉方。这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多次尝试联系;在必要时,还可以进行现场检查或询问相关证人等。

另外,如果投诉人对于市场监督部门的不予受理决定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投诉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并指出市场监督部门在处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错误或不当之处。

综上所述,当被投诉方无法联系时,市场监督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投诉人。投诉人如果对此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