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失业保险期间再就业但是不上保险-周燕君律师|法行宝
2025-06-20 经济纠纷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领失业保险期间再就业但是不上保险”,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失业保险的基本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果重新就业,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是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这是因为失业保险金的设立初衷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一旦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其生活来源得到了新的保障,因此就不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然而,对于您提到的“再就业但是不上保险”的情况,我们需要进一步分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中的规定,经办机构在判断失业人员是否重新就业时,可以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这意味着,如果失业人员在再就业期间,新的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从技术上讲,该失业人员并不被视为已经“重新就业”,因此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不会被立即取消。

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失业人员在再就业期间没有上保险,也仍然需要履行相关的告知义务。具体来说,失业人员应当及时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其再就业的情况,以便经办机构对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进行重新评估。如果失业人员隐瞒了再就业的事实,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那么一旦被发现,可能会面临被责令退还已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以及可能的罚款等法律后果。

综上所述,对于“领失业保险期间再就业但是不上保险”的情况,失业人员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但需要及时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其再就业的情况,并接受经办机构的评估和管理。同时,失业人员也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遵守相关的规定和程序,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