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票所使用的发票类型,自2024年12月1日起,将全面推广为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即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以下是关于这种发票类型的详细解答:
一、发票属性与基本内容
- 发票类型:电子行程单属于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
- 基本内容:包括发票号码、开票状态、国内国际标识、旅客身份证件信息、行程信息(如出发地、目的地、航班号、日期等)、填开日期、填开单位、购买方信息、票价、燃油附加费、增值税税额、增值税税率、民航发展基金以及用于验证的二维码等。
二、获取与交付方式
- 获取渠道:旅客在所购机票所有行程结束后180天内,可通过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的官网、移动客户端、服务电话等渠道取得电子行程单。
- 交付方式:电子行程单可通过官网、移动客户端下载或以电子邮件等方式交付给旅客。
三、使用与报销
- 报销入账:需要报销入账的旅客,应当按规定取得电子行程单或其他发票。电子行程单与纸质行程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为报销凭证。
- 进项税额抵扣: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购进境内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时,可以按照电子行程单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确定进项税额,并进行申报抵扣。
- 过渡期安排:从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为纸电并行期。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旅客取得的原纸质行程单仍可报销入账,并按规定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四、其他注意事项
- 不可重复开具: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其他发票三者之间不可重复开具。
- 红字电子行程单:若因购买方信息填写有误等原因需要换开电子行程单,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可按规定开具红字电子行程单。
- 查验与查询: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或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电子行程单进行查验和查询。
综上所述,飞机票所使用的发票类型将全面推广为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电子行程单),这将为旅客和单位带来更加便捷、高效的出行与报销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