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发现之前计提的企业所得税少了,需要根据执行的会计准则进行相应的会计分录调整。以下是根据不同会计准则给出的详细调整方法:
一、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对于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不需要考虑递延所得税的问题,也不需要对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如果上年度计提的“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账面余额小于汇算清缴实际应补税金额,企业只需补提少计的税额,并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补提的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然后,在实际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对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相对复杂,需要考虑递延所得税的问题,以及会计差错更正的追溯调整。
首先,补提少计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并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补提的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在实际缴纳税款时,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根据税会差异(永久性差异、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能需要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如果少计税额是由于以前年度的会计差错导致的,还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追溯调整,并影响未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补提的税额对应的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同时,如果涉及到盈余公积的调整,也需要做相应的会计处理。
注意事项
综上所述,当企业发现计提的企业所得税少了时,应根据执行的会计准则和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分录调整,并确保调整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