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领失业金期间找到工作了但没交社保”,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果重新就业,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是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如何判定失业人员是否真正“重新就业”是一个关键问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经办机构在判断失业人员是否重新就业时,会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这意味着,如果您在找到新工作之后,新的用人单位并未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从技术上讲,您并不被视为“重新就业”,因此,在理论上您仍然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但是,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即使您的新工作没有缴纳社保,您也应当在符合参保条件的情况下依法缴纳社保。这是因为,缴纳社保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您的新工作确实符合参保条件,但用人单位未为您缴纳社保,您应当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其为您办理社保缴纳手续。
另外,如果您的新工作确实为您缴纳了社保,那么根据相关规定,您的失业保险金将会停发。这是因为,一旦您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就意味着您已经重新就业,不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综上所述,领失业金期间找到工作了但没交社保的情况下,您理论上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但应当注意与用人单位沟通,确保其为您依法缴纳社保。如果确实已经参保,则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