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法规定没有管辖权是否驳回起诉-靳海波律师|法行宝
2025-06-19 行政纠纷

民诉法规定没有管辖权是会驳回起诉的。管辖权是法院审理裁判案件的权力基础,若法院发现自身对案件没有管辖权,根据法律规定,会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因为其无权对该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即当事人未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以下是关于这一规定的详细解释:

  1.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 同时,该法第一百五十七条也规定了裁定适用于对管辖权有异议的情形。
  2. 驳回起诉的情形:

    • 原告选择管辖法院错误,例如合同纠纷应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但原告却向其他无关地点的法院提起诉讼。
    • 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并成立,此时法院会裁定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若原告坚持在原法院诉讼,则可能面临被驳回起诉的风险。
    • 法院依职权发现无管辖权,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若发现自己对案件无管辖权,也会主动依职权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若移送不成或原告不同意移送,法院可能会裁定驳回起诉。
  3. 驳回起诉的程序:

    • 被告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 法院会对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包括审查异议是否成立、是否属于本院管辖等。
    • 若异议成立,法院会裁定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若异议不成立,则裁定驳回。对于法院依职权发现的管辖权问题,也会直接作出相应裁定。
    • 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综上所述,民诉法规定没有管辖权是会驳回起诉的,但也存在特殊情况。因此,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应仔细审查管辖法院,避免因为管辖问题导致诉讼被驳回。如果遇到管辖权纠纷,可以及时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