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灵活就业人员交了社保医保后,配药是否能报销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所在地的具体医保政策。以深圳为例,我可以给您一个比较详细的解答。
在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后,自办理参保手续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次月1日起,就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这包括在选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发生的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可以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具体来说,报销比例方面,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医保统筹基金报销甲类药品、诊疗项目的比例分别为75%、65%、55%,乙类药品分别为70%、60%、5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还会提高5%。同时,普通门诊费用经统筹基金报销后的部分,可由参保人的个人账户支付。
此外,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需要选定1家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康机构或一级以下其他医疗机构)作为普通门诊统筹就医定点医疗机构。选定后,在该机构及其所属结算医院及其下设的其他社康机构就诊,可以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如果需要变更选定的机构,变更后次月生效。而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院则无需选定,就医时直接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因此,如果您是在深圳市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并且已经足额缴纳了基本医疗保险费,那么在选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就医定点医疗机构配药时,是可以享受医保报销的。但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情况还需咨询您所在地的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