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靳海波律师|法行宝
2025-06-16 行政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年修订)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以下情形下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1.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例如,对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处罚决定有异议。

  2.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如行政机关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措施,若认为这些措施不当或违法,可申请复议。

  3. 申请行政许可相关争议:包括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行政许可申请,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如变更、中止、撤销等)不服。

  4.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例如,对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权属确认有争议。

  5.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如政府进行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对征收决定或补偿方案不满意。

  6.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当行政机关的行为导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受损,而行政机关的赔偿决定或不赔决定不合理时。

  7.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涉及工伤认定的相关争议。

  8.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如行政机关无端干涉企业的经营决策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9. 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如行政机关通过行政手段限制市场竞争,损害公平竞争环境。

  10.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如行政机关非法要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缴纳费用或履行不必要的义务。

  11.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如公安机关未履行保护公民人身安全的职责。

  12. 申请行政机关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给付:如符合领取条件的公民未按时足额收到抚恤金、社保待遇或低保金。

  13. 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涉及行政协议的相关争议。

  14. 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如政府未依法公开应公开的信息,或公开的信息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等。

  15. 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涵盖了除上述列举情形外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只要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这些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均可申请行政复议。

综上所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面临行政机关的各类具体行政行为时,若认为这些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均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以维护自身权益。若您有相关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