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正高职称可以65岁退休,是否有相关文件”的问题,我为您找到了以下详细的解答。
首先,确实存在相关的政策文件支持正高职称人员可以延长退休年龄至65岁。这一规定来源于《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该规定明确指出,对于教授、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如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并征得本人同意,经过所在单位报请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或中央、国家机关的部委批准,其离休退休年龄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70周岁。对于副教授、副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其离休退休年龄也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5周岁。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规定是针对高级专家的,包括正副教授、正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等各类高级职称人员。对于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号),其退休年龄为60周岁,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55周岁时自愿退休。
综上所述,正高职称人员确实有可能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延长退休年龄至65岁,但具体是否能延长还需根据个人情况、工作需要以及相关部门的批准来决定。希望这一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