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退休教师病逝后的抚恤金标准,这主要依据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42号)文件。根据该文件规定,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因病故去的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本人生前20个月的基本退休费。这里所说的基本退休费,是指退休时计发的基本退休费和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休费之和。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国家最后一次增加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是在2014年,之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就未再出台政策增加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因此,在计算抚恤金时,应以此为准。
此外,不同地区可能还会有一些地方性的规定。例如,有的地方可能会规定丧葬费补助标准,这也是需要您关注的。但无论如何,上述的抚恤金标准都是基础且普遍适用的。
总的来说,退休教师病逝后的抚恤金标准主要依据的是国家层面的相关规定,同时也需要关注地方性的补充规定。在具体操作时,建议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