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服过刑的退伍军人是否有优待证”,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优待证的基本申请条件和不予办理的情况。根据相关政策,优待证的申请对象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而在不予办理优待证的情况中,明确提到了“现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的”人员是不予办理的。
然而,对于已经服过刑并已经释放的退伍军人,政策并未明确排除其申请优待证的资格。这意味着,如果他们符合其他申请条件(如退役身份、无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等),他们是有资格申请并获得优待证的。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申请人存在违法犯罪记录,但并非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他们仍然可以提出申请。其优待证申请会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综合考虑相关因素进行审核。这进一步说明了服过刑的退伍军人并非绝对无法获得优待证。
综上所述,服过刑的退伍军人,在符合其他申请条件的前提下,是有资格申请并获得优待证的。但具体申请流程、所需材料以及审核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