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管理处收停车费车刮了谁的责任”这一问题,结论需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以下是不同情形下的责任划分:
若停车场已尽到管理义务:
- 倘若停车场具备完备的监控设施、安全保护人员,且已尽到妥善管理之责,车辆刮蹭是由第三方造成的,那么应由侵权的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
- 在这种情况下,停车场虽不直接承担责任,但有义务协助车主调取监控录像,积极配合事故的处理。
若停车场未履行管理义务:
- 如果停车场设施存在缺陷,如监控失效、照明不足等,或者安全保护人员未尽职,未能及时察觉并阻止刮蹭行为,导致车辆发生刮蹭,那么停车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若车辆刮蹭是车主自身原因:
- 如车主停车不当妨碍他人通行而被刮蹭,或者车主未依照停车场规定操作等情况,那么车主自身需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若停车场属于收费经营性场所,其与车主之间形成保管合同关系。停车场有义务妥善保管车辆,在保管期间车辆受损,若停车场不能证明自己尽到妥善保管责任,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若能找到直接刮车的侵权人,依据侵权责任编,侵权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车辆维修等相关损失。
综上所述,管理处收停车费后车辆发生刮蹭,责任归属需根据停车场是否尽到管理义务、刮蹭的具体原因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综合判断。若双方对责任认定存在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要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