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地社保合并后的退休金计算方式,这主要涉及到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和待遇领取地的确定。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的相关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当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会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也会累计计算。
其次,关于退休时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确定,规定如下:
在确定了待遇领取地后,退休金的具体计算方式会根据当地的养老保险政策和规定来确定,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基础养老金通常与当地的平均工资、个人的缴费年限和缴费指数等因素有关;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根据个人账户储存额和计发月数来确定。
总的来说,两地社保合并后的退休金计算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待遇领取地的确定以及具体的退休金计算方式等多个方面。因此,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更准确和具体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