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三人合议庭组成人员为3名审判员。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合议庭的组成:
- 二审合议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不能包含人民陪审员。
- 合议庭的组成必须是单数,且最少为三人。
合议庭的特点:
- 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可以保留少数人意见,但须记入笔录。
- 合议庭的成员不是固定不变,而是根据案件情况临时组成的。
审判长的指定:
- 合议庭中由院长或庭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
- 如果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则自己担任审判长。
综上所述,二审三人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全部为审判员,且人数必须为三人。这样的组成方式确保了审判的公正性和专业性。如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