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之前交的钱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退的,但具体退费情况分为全额退费和个人账户清退两种。
全额退费是指清退单位和个人缴费本金及补收时产生的滞纳金或利息,这通常发生在以下情形:
- 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退休时间存在争议,用人单位未及时办理减员而继续缴费的。
- 灵活就业人员按年或按季缴费后,又在单位就业,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或者单位依法为职工补缴了社会保险费,导致重复缴费,职工选择清退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费的时间段。
- 灵活就业人员在服刑期间(含折抵刑期的羁押期)缴费的。
- 用人单位吊销、注销或宣告破产后,仍继续缴费的。
- 全日制高等院校及技工学校学生,在校期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费的。
- 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满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申请延长缴费后,超出最低缴费年限继续缴费的部分。
个人账户清退则是指清退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及跨省跨制度转入的利息,这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时,发现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存在重复缴费的。
- 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在实施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归集时发现重复缴费的。
- 用人单位以存续劳动关系为由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又以劳动关系不存在为由申请退费的。
- 用人单位与职工劳动关系已终止(包括劳动合同到期、解除等),但用人单位未及时办理减员而继续缴费的。
此外,如果您是用人单位,并且因系统原因重复或错误缴纳了社保费,您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退费。具体操作流程包括选择【社保文书事项管理】–【社保费退费申请】,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附列资料,然后提交申请。提交成功后,您可以在【事项进度管理】中查询到办理状态和审核结果。
总的来说,社保退费的具体情况和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如果您有退费需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