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退休后死亡,其家属并不能直接领取其生前每月的工资,而是可以领取一系列综合性的补助与抚恤金。以下是对相关待遇的详细解释:
一次性抚恤金:
- 烈士和因公牺牲的,抚恤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退休费。
- 病故的,抚恤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退休费。
- 月退休费以本人退休时计发的基本退休费和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休费为基数。
丧葬补助费:
- 丧葬补助费标准通常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退休费的12个月,用于帮助家属处理丧葬事宜。
遗属生活补助费:
- 遗属生活补助费是定期发放的,旨在保障遗属的基本生活。具体标准由军队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情形等因素制定,并会定期调整。
- 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的遗属通常包括牺牲、病故军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等。
离退休费延续发放:
- 军队离退休干部去世后,从去世的下月起,给其遗属继续发放6个月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生前离退休费。
综上所述,军人退休后死亡,其家属可以领取的待遇包括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遗属生活补助费以及离退休费的延续发放等。这些待遇的具体标准和申领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建议家属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务必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相关部门,以确保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无误,顺利办理抚恤金及相关补助的申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