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例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规定了“五个不追加”。具体来说:
年度预算执行中,除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增加支出外,一般不追加预算。这意味着,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除非遇到特殊情况如自然灾害等需要增加支出,否则不会追加预算,以体现例行节约的原则。
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增加支出,需要追加预算的,应当根据有关预算管理规定办理。这一规定确保了即使在特殊情况下需要追加预算,也必须遵循相关的预算管理规定,保证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严格控制和减少临时性支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这进一步强调了例行节约的重要性,要求严格控制和减少非必要的临时性支出和一般性支出,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除中央统一部署外,党政机关不得自行安排公款出国出境考察。这一规定限制了党政机关自行安排公款出国出境考察的行为,有助于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和浪费。
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国内差旅、会议、培训等经费管理办法,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报会议、培训、差旅、考察等名义套取、挪用公款。这一规定对公务接待、国内差旅、会议、培训等经费管理提出了严格要求,旨在防止资金被滥用或浪费。
综上所述,《党政机关例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的“五个不追加”是为了加强党政机关的资金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促进例行节约和反对浪费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