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驾驶违法扣1分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超速行驶: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会被记1分。
不按规定会车、倒车或掉头:在驾驶过程中,如果不按照交通管理规定进行会车,如在狭窄的路段会车时不按规定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同样会被记1分。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行驶不开启大灯、变更车道不提前开启转向灯等不按照规定使用灯光的行为,也会使驾驶员被记1分。
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的指示,如在有禁止左转标志的路口左转,或压越单、双黄实线行驶,将破坏正常的交通秩序,因此会被记1分。
超载或超长、超宽、超高:如果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或者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也会被记1分。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同样会被记1分。
擅自改变车辆结构或特征: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也会被记1分。
未系安全带或未戴安全头盔: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或驾驶摩托车时不戴安全头盔的,也会被记1分。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上述交通规则,以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这些规定旨在规范驾驶行为,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如果您有任何关于交通法规的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