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在以下情况下不能驾驶机动车: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驾驶证被限制:
- 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 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或超过有效期的,也不得驾驶机动车。例如,因严重交通违法被吊销驾驶证,或在驾驶证暂扣期间、过期未换证的情况下,均不得驾车。
生理与健康状况不佳:
- 饮酒或醉酒后,由于酒精会影响驾驶人的反应、判断及协调能力,因此严禁酒后驾车。
- 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由于这些药物会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导致驾驶时出现嗜睡、幻觉等症状,因此也不得驾驶机动车。
- 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如严重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等,这些疾病可能突然发作,导致驾驶人失去对车辆的控制,因此患者在疾病发作时不得驾车。
- 过度疲劳也会影响驾驶安全,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视为疲劳驾驶,此时应停止驾驶。
车辆与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如刹车失灵、转向系统故障等,会增加行车风险,因此不得驾驶此类车辆上路。
- 法律、法规还可能根据特定情况(如临时管制措施)禁止特定类型的车辆或驾驶人通行。驾驶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在合法、安全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
综上所述,驾驶人在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证被限制、生理与健康状况不佳以及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或法律禁止的其他情形下,均不得驾驶机动车。这些规定是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驾驶人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务必遵守交通规则和法律,确保驾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