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春游可以交给旅游公司组织。
具体来说,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以及部分地区的实施细则(如《陕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工会可以组织会员进行春游,并且在组织过程中,可以选择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旅游机构来组织活动。但需要注意的是,必须签订委托协议,并确保活动当日往返,同时不得前往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此外,开支范围通常包括租车费、餐费、门票费、人身意外保险等其他费用,且标准有一定限制(如不超过200元/人次,但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
综上所述,工会在组织春游时,可以交给旅游公司来具体执行,但需遵守相关规定和限制,确保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如果您有更多关于工会活动或法律方面的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