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的是关于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以及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具体内容。以下是该法条的详细解读:
一、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法律责任:对于犯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行为人,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情节特别严重,如造成严重后果或巨大损失,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法律责任:对于犯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行为人,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情节较轻,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一百一十八条明确规定: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四、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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