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认定虚假诉讼-王红莉律师|法行宝
2026-08-04 刑事辩护

虚假诉讼的认定主要依据其构成要件,以及是否妨害了司法秩序或严重侵害了他人合法权益。以下是对虚假诉讼认定的详细解析:

  1. 构成要件认定:

    • 主体:虚假诉讼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在司法实践中,常见主体为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如原告、被告及第三人等。例如,在民间借贷案件中,若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虚构债务关系提起诉讼,则双方均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
    • 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要件为故意,且行为人需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逃避合法债务等非法目的。过失不构成此罪。具体表现为,行为人明知所提诉讼基于捏造的事实,仍故意为之,以图达到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等不法目的。
    • 客体:虚假诉讼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司法机关的正常司法秩序,也涵盖他人的合法权益。虚假诉讼不仅浪费司法资源,损害司法公信力,还可能导致他人遭受财产损失、名誉受损等严重后果。
    • 客观方面:
      • 捏造事实:指行为人凭空编造不存在的事实,或在已有事实基础上进行篡改、歪曲,以致法院可能做出错误判断。例如,伪造借条提起民间借贷诉讼即为典型捏造事实。
      • 提起民事诉讼:行为人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启动民事诉讼程序。此处的民事诉讼涵盖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各类民事案件。
      • 妨害司法秩序或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这是虚假诉讼罪的结果要件。妨害司法秩序表现为干扰正常审判活动,如导致错误裁判、浪费司法资源;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指造成他人财产、人身等权益的重大损害,如因虚假诉讼导致的错误执行造成经济损失。
  2. 司法实践中认定难点及应对:

    • “捏造事实”的界定:在司法实践中,对“捏造事实”的认定需谨慎。完全虚构的事实较易认定,而部分篡改事实的情况则需结合具体案件综合判断。需考虑篡改部分对案件关键事实和裁判结果的影响,以确定是否构成捏造事实。
    • 主观故意的证明:证明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和非法目的是认定虚假诉讼罪的关键,但往往难度较大。需通过行为人的外在行为、相关书证、证人证言等综合判断。例如,行为人之间的沟通记录、资金往来情况等可作为判断依据。同时,应关注行为人的诉讼行为是否符合常理,以及是否存在明显的恶意。
    • 与其他类似行为的区分:虚假诉讼罪需与恶意诉讼、滥用诉权等行为明确区分。恶意诉讼虽也出于不正当目的,但不一定存在捏造事实;滥用诉权则是指不合理地行使诉讼权利,影响诉讼程序正常进行。虚假诉讼罪的核心在于“捏造事实”提起诉讼,这一特征是其与其他类似行为的主要区别。
  3. 虚假诉讼的常见情形:

    • 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的。
    • 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的。
    • 与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恶意串通,捏造公司、企业债务或者担保义务的。
    • 捏造知识产权侵权关系或者不正当竞争关系的。
    • 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的。
    • 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或者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优先权、担保物权的。
    • 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身份、合同、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其他行为。
    • 隐瞒债务已经全部清偿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人履行债务的。
    • 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或者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

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的规定,犯虚假诉讼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对于通过虚假诉讼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给被害人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建议:

  • 在进行民事诉讼时,务必确保所提诉讼基于真实的事实和证据,避免捏造事实或篡改证据。
  • 如发现他人存在虚假诉讼行为,应及时向司法机关举报,以维护司法秩序和他人合法权益。
  • 如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及虚假诉讼相关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