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规定-封云凯律师|法行宝
2026-08-03 行政纠纷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该机关对原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以下是对行政复议规定的详细归纳和解释:

一、行政复议的目的和原则

  • 目的: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 原则:合法、公正、公开、高效、便民、为民,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二、行政复议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1. 行政处罚决定:如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2. 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如限制人身自由、查封、扣押等;
  3. 行政许可的拒绝或不予答复:如有关许可证、执照的变更、中止、撤销等;
  4. 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
  5. 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
  6. 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
  7. 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
  8. 侵犯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行为;
  9.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行为;
  10. 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行为;
  11. 未依法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
  12. 未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的行为;
  13. 不依法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行政协议的行为;
  14. 其他侵犯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

同时,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人事处理决定以及对民事纠纷的调解等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三、行政复议申请

  1. 申请人:包括受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若申请人死亡,其近亲属可申请;若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可代为申请;若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可申请。
  2. 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3. 申请期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的,申请期限可顺延。
  4. 申请形式:书面或口头申请均可。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场记录相关信息。

四、行政复议机关和机构

  • 行政复议机关: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他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
  • 行政复议机构:负责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的机构,同时组织办理行政应诉事项。

五、行政复议受理与审理

  1. 受理机关:根据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同,向相应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
  2. 受理审查:行政复议机关应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3. 审理方式: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但必要时可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意见。

六、行政复议决定

  1. 审查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决定(法律规定的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复杂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三十日。
  2. 决定种类:
    • 维持原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
    • 决定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
    • 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具体行政行为存在错误或不当;
    • 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必要时。

七、其他重要规定

  1. 撤回申请: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2. 调解与和解:特定情形下可通过调解解决争议(如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允许当事人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权益的前提下达成和解协议。
  3. 法律责任:违反复议法规定的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拒绝履行复议决定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示例说明:

假设某公民因不服交警部门对其作出的罚款决定,认为该决定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那么该公民可以在知道该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交警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将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将进行书面审查或必要的调查,并在六十日内作出决定,如维持原决定、撤销或变更原决定等。

总结与建议:

行政复议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它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了有效的救济途径,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如果您在行政复议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