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条件法定事由是什么-杨继泽律师|法行宝
2026-08-02 行政纠纷

再审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核心依据,它确保了司法判决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具体来说,再审的法定事由涵盖多个方面,以下我将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个角度为您详细阐述:

  1. 民事诉讼中的法定再审事由:

    • 新证据出现:若原审庭审结束后发现新证据,且该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则构成再审事由。例如,在合同纠纷中,一方在判决后发现了对方伪造合同的关键证据,这一新证据可能改变原判决结果。
    • 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当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足够证据支持时,即关键事实未得到充分证明,当事人可申请再审。比如,在侵权纠纷中,法院认定了被告的侵权行为,但缺乏直接证据支持这一认定,原告或被告均可基于此申请再审。
    • 主要证据伪造或未经质证:若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系伪造,或主要证据未经双方质证,据此作出的判决、裁定可能存在错误,当事人有权申请再审。例如,在刑事诉讼中,如果关键证人证言被证实是伪造的,那么原判决可能因此被推翻。
    • 法院未调查收集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并已书面申请法院调查收集,但法院未予调查,导致案件事实认定受影响,构成再审事由。
    • 适用法律错误: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与案件性质不符、确定民事责任违背法律规定或适用已失效法律等,均属适用法律错误,可申请再审。
    • 审判组织不合法或回避问题: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如合议庭成员不具备资格)或依法应回避的审判人员未回避,影响审判公正性,构成再审事由。
    • 剥夺辩论权利:若诉讼过程中存在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情形,如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或限制当事人发表辩论意见,当事人可申请再审。
    • 遗漏或超出诉讼请求:原判决、裁定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或超出诉讼请求范围作出裁判,属于程序瑕疵,当事人可申请再审。
    • 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后来被撤销或变更,原判决、裁定可能失去法律效力,当事人可申请再审。
    • 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行为,严重损害司法公正,当事人有权申请再审。
  2. 刑事诉讼中的法定再审事由:

    • 新证据证明原判决错误: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可以申请再审。
    • 定罪量刑证据不确实或不充分: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可以申请再审。
    • 适用法律错误: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包括适用的法律条文错误、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解释错误等,可以申请再审。
    • 违反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如审判组织不合法、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等,可以申请再审。
    • 审判人员违法违纪: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可以申请再审。
  3. 行政诉讼中的法定再审事由:

    • 不予立案或驳回起诉错误:人民法院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
    • 新证据推翻原判决: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可以申请再审。
    • 主要证据问题:包括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可以申请再审。
    • 适用法律错误: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
    • 违反诉讼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如审判组织不合法、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等,可以申请再审。
    • 遗漏诉讼请求: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可以申请再审。
    • 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可以申请再审。
    • 审判人员违法违纪: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可以申请再审。

在申请再审时,当事人应仔细审查自己的案件是否符合上述法定事由之一,并准备充分证据材料支持申请。同时,申请再审需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并遵守申请再审的程序要求,以确保申请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如果您在再审申请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