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设监事的章程怎么写-张力源律师|法行宝
2026-08-02 公司事务

不设监事的章程需明确说明不设监事会或监事的原因,并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同时需注意不同公司类型对监事设置的要求存在差异。以下分情况详细说明:

  1.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监事的情形

    •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若公司仅有一名股东(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则该股东可以担任执行董事并兼任经理,此时通常不单独设立监事职位,但需在章程中明确说明。
    • 章程内容建议:在章程中明确写明“鉴于本公司股东人数较少且规模较小,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本公司不设监事会,仅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XX担任,负责全面监督公司运营。”或“本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XX同时担任执行董事和经理,根据法律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单独设立监事职位。”
  2. 股份有限公司不设监事的特殊情形

    •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但存在例外情况,即当公司规模较小或股东人数较少时,虽可简化监事会结构,但原则上仍需设立至少一名监事。不过,实践中若股份有限公司确实希望不设监事,需通过特别安排(如设置独立董事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等)来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并在章程中详细说明这些替代措施。但严格来说,这并不符合《公司法》的直接规定,因此需谨慎操作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 章程内容建议(特殊安排下):若公司确实希望不设监事,可在章程中写明“鉴于本公司特殊情况及治理结构安排,虽为股份有限公司,但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设立传统意义上的监事会。为确保公司运营合规及股东利益保护,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替代措施:……(详细说明替代措施,如设立独立董事、加强内部审计等)。”但需注意,这种安排可能面临法律合规性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充分评估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3. 通用注意事项

    • 合规性审查:无论何种类型的公司,在制定不设监事的章程条款时,均需确保该条款不违反《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若可能涉及法律灰色地带或存在合规性风险,建议调整公司治理结构以符合法律规定。
    • 股东协议配套:若公司股东之间就监事设置问题存在特别约定,建议将相关约定写入股东协议中,并与公司章程保持一致。这样可以在发生争议时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 后续变更灵活性:在章程中预留一定的灵活性条款,以便在未来公司规模扩大或股东结构发生变化时能够及时调整监事设置。例如可以写明“若未来公司规模扩大或股东人数增加至需要设立监事会的程度时,本公司将及时修改本章程并设立相应的监事会或监事职位。”

在制定不设监事的章程时,务必确保条款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可操作性。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