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工伤认定范围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的新规,工伤认定主要涵盖以下几种情形:
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的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也属于工伤认定范围。
履行工作职责时的意外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同样应当认定为工伤。
职业病:患职业病的职工,其病情与工作相关,应当认定为工伤。
因工外出期间的伤害: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也属于工伤认定情形。
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这里的“非本人主要责任”需要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除了上述情形外,法律、行政法规还规定了其他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视同工伤的情形:
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抢险救灾等维护公共利益活动中的伤害: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也视同工伤。
旧伤复发: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同样视同工伤,但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特殊情形说明:
居家工作工伤认定:如果职工按照单位安排居家办公,并有充分证据证明确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不应因在家工作而影响认定工伤。但利用现代通讯方式进行简单工作沟通,具有临时性和偶发性的,不应视为工作原因。
医疗机构侵权不影响工伤认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在治疗过程中,即使存在医疗机构侵权,也不影响原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工伤申请受理和认定。但医疗机构侵权引发的相关医疗救治和经济赔偿不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如果职工伤亡是由于本人的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法定原因导致的,则不认定为工伤。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清晰了解工伤认定的范围和相关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