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姓名权属于自己的吗-张昉律师|法行宝
2026-07-28 婚姻家庭

您好,关于未成年姓名权是否属于自己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的规定,自然人,包括未成年人,都享有姓名权。这意味着未成年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这一权利的行使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对于未成年人来说,虽然他们享有姓名权,但由于年龄和心智成熟度的限制,他们在行使这一权利时通常需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协助和同意。具体来说:

  1. 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的姓名变更通常需要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协商一致后,由监护人代为申报姓名变更登记。

  2. 8周岁以上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在变更姓名时,除了需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共同申请书外,还应当征得本人的同意。这是因为在这个年龄段,未成年人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心智成熟度,能够对自己的姓名变更表达一定的意愿。

  3. 已满18周岁的成年人:他们则可以完全自主地决定自己的姓名,并由本人申报姓名变更登记。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比如如果未成年人正在服刑、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结,或者正在接受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调查等,公安机关可能不会受理其姓名变更的申请。

总的来说,未成年人的姓名权在法律上是属于自己的,但在实际行使过程中,由于年龄和心智成熟度的限制,他们通常需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协助和同意。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未成年姓名权的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