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法中职工董事的规定,核心结论如下:
职工董事的设立要求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第一百零八条)。
通俗理解:若公司属于“国有控股或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职工董事;其他类型公司(如民营、外资等)可自主决定是否设立。
职工董事的产生方式
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民主形式选举产生(《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百零八条)。
关键点:
职工董事的职权与限制
未设立职工董事的法律后果
实务建议:
示例:
某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1人必须为职工董事,由职工大会选举产生。若该公司未设立职工董事,股东会作出的增资决议可能因董事会组成违法被法院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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