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立案标准-陈海燕律师|法行宝
2026-07-26 侵权纠纷

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规定,具体立案标准如下:

  1. 数额标准:

    • 销售金额达到五万元以上;
    • 或者尚未销售,但货值金额达到十五万元以上;
    • 或者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达到十五万元以上。
  2. 情节标准:

    • 即使销售金额或货值金额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也应予以立案:
      • 伪劣产品尚未销售,但以销售为目的,且货值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实践中通常结合具体案情判断);
      • 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与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的合计金额接近十五万元,且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如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等);
      • 曾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
      • 其他情节严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详细解释:

  • 数额标准是判断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主要依据。销售金额反映了犯罪行为的规模和危害程度,而货值金额则是对尚未销售但已具备销售条件的伪劣产品的价值评估。两者相结合,能够更全面地反映犯罪行为的严重性。

  • 情节标准则是对数额标准的补充。在某些情况下,即使销售金额或货值金额未达到数额标准,但如果行为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如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等,也应予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这体现了法律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

建议:

  • 对于生产销售者而言,应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律法规,确保所生产销售的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避免触犯法律红线。
  • 如果发现自身可能涉及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应立即停止相关活动,并主动向相关部门报告情况,积极配合调查处理,以减轻或避免法律责任。
  • 在日常经营中,应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风险防控机制,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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