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的申请主体-国得森律师|法行宝
2026-07-25 行政纠纷

再审的申请主体主要包括法院、当事人和检察院三类,以下是对这三类主体的详细解释:

  1. 法院:

    • 启动再审的条件: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这里的“确有错误”通常包括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裁定,以及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等情形。
    • 举例:某基层法院院长在案件质量检查中,发现一起已生效的民事侵权赔偿案件存在适用法律错误的问题,遂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经讨论决定启动再审程序。
  2. 当事人:

    • 申请再审的条件: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包括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且法院未调查收集,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或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超出诉讼请求,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以及审判人员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等。
    • 举例:在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认为二审法院的判决对事实认定不清,导致自己承担了过多的责任,于是向原告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若一审是中级法院审理)申请再审。
  3. 检察院:

    • 启动再审的条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法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法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这里的“法定情形”通常包括当事人申请再审的部分情形,如发现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错误、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等。
    • 举例:某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一起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原生效判决存在错误,遂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重新审理该案。

总结与建议: 再审的申请主体多元,包括法院、当事人和检察院,各自在符合特定条件下均可依法申请或启动再审程序。如果您认为某个生效判决或裁定存在错误,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您可以根据上述条件,选择合适的主体和途径来申请再审。在申请再审时,建议您充分准备相关证据和材料,以支持您的再审请求。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